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集中开展劳动保障信访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冀劳社[2007]28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和劳动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7号)以及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的要求,针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着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经厅党组批准,决定从7月份开始至9月份集中开展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为指导,按照“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的总体要求,依法规范信访程序,坚持“事要解决”原则,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集中整治的内容
通过对信访工作进行“回头看”方式,开展集中整治,以建立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和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加强和改善信访基础管理工作和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环境的友好和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访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情况
1、“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有关责任单位具体办理的信访工作的情况。
2、建立信访制度和执行情况。信访机构人员配置、经费落实情况。领导包案的落实情况。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置记录、信访工作信息和台帐等基础工作情况。
3、完善信访接待场所和畅通信访渠道等基础设施情况。信访接待室、候访室、调解室的设置情况;供信访人查阅劳动保障政策的设施建设情况。
4、解决处理职工合理诉求情况。今年1-6月份以来,改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关系处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复员退伍军人有关待遇、养老金调整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突出矛盾纠纷问题的处理情况。对职工诉求合理、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是否已得到妥善解决;是否杜绝了有理重复访;对职工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是否及时反映或建议;职工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问题是否进行了协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