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安区宦溪镇等54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7]212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审批晋安区等十个县(市)区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榕政综〔2007〕40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晋安区宦溪镇等54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
一、晋安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 宦溪镇南口水库水源保护区
⒈ 一级保护区范围:南口水库大坝至上游1200米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海拔575米(黄海标高,下同)等高线范围陆域。
⒉ 二级保护区范围:南口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 宦溪镇柯坪水库水源保护区
⒈ 一级保护区范围:柯坪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海拔700米等高线范围陆域。
⒉ 二级保护区范围:柯坪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马尾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亭江镇水厂水源保护区
⒈ 一级保护区范围:浩溪水库、新店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⒉ 二级保护区范围:浩溪水库、新店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福清市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 渔溪镇建新水库水源保护区
⒈ 一级保护区范围:建新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海拔200米等高线范围陆域。
⒉ 二级保护区范围:建新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 城头镇东皋水厂水源保护区
⒈ 一级保护区范围:东皋水库、庄上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以及糖果块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海拔325米等高线范围陆域。
⒉ 二级保护区范围:东皋水库、庄上水库、糖果块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