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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95%。(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
  各区、经济功能区要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另行下达。(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各区、经济功能区耕地保有量情况。(市统计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各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市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负责)
  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各区、经济功能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市统计局、环保局负责)
  4.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区、经济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纳入对各地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市人事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
  (二)主要任务。
  1.壮大经济规模。
  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经济贸易局、对外经济贸易局、科技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三产旺市战略。(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经济贸易局、对外经济贸易局、国资委、建设局、交通局、文化局、旅游局、金融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市经济贸易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对外经济贸易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交通局、公路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进信息化。(市科技局牵头)
  加强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市水务局牵头)
  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城市新格局。
  调整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市规划局牵头,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主城区,拓展次中心城。(市规划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产业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城市管理。(市城管委办公室牵头,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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