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停止第二批部分国办学校领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07]8号),推动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按照市教育局规范治理整顿公办领办民校三年规划,经研究,确定淄博实验中学自2008年开始停止招收联办学校的初中生,淄博六中领办的淄博光被中学自2008年开始停止招生,张店区实验中学自2008年开始停止招收联办学校的学生,淄博十一中领办的淄博火炬学校自2008年开始停止招生,张店一中与淄博光明中学联办的学校自2007年开始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