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于单项技术项目或成果的常规型合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作为合作主体一方的企业往往是尚未形成稳定研发团队或较强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尚不具备长期合作的打算或能力,往往寄希望于通过短期或单项合作,对某项技术或产品进行研发创新,进而赢得市场和发展的机遇。对于这种合作模式,我市要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和配套服务等措施促使其向纵深发展,使合作更具长期性、稳定性和产业性,促使单项合作与产业的培育、产业链的形成、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实体的建立等结合起来,最终伴随企业的成长实现向长期的、稳定的高端合作转型。
3.立足企业的基地型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下,作为合作主体的企业一方,对合作的影响力占据主导地位,企业不仅是经费投入和硬件投入的主体,而且,企业自身也具备一定的研发实力和较稳定的研发队伍,企业和大学是一种“门当户对”式的战略合作联盟关系,合作内容是以在企业内共建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为基础,随着合作的深入和合作本身的需要,进而共建高级人才工作站、研究开发院等,通过高校的技术和人才支持与补充,使企业具备更强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能力。这种模式将成为我市“十一五”期间产学研合作的主流模式。
4.跨机构、跨项目的产业培育型模式: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通过中介机构的有效参与和协调,组织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和高校(可以是几家企业或几家高校),以提升集成创新能力和综合研发水平、培育产业为目的,选择有关联的项目群,进行综合性、产业化联合研发,最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市场前景、优势互补的系列化技术成果和产品。通过这种合作模式,择优扶持重点企业,大力发展有竞争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5.其他模式:除上述主要模式之外,我市还将鼓励更多的、更灵活的符合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和各合作方意愿的合作模式的出现。
(二)创新产学研人才培养和引进模式。
人才是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支撑,我市今后将围绕产学研合作的需要,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思路,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探索建立新的产学研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1.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基地。
推动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一线人才需求的对接,同时也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相对成熟、成效显著的实习基地,政府将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倾斜,并将实习基地的建设效果纳入到科技型企业的相关考核及评估指标体系中。
2.创办直接面向产业的工程硕士点。
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和具备的条件,探索高校与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申办工程硕士点的工作,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中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增强企业后备人才的储备能力和造血能力。政府将对申办成功的工程硕士点给予补贴和政策支持。
3.申办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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