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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综合考核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品牌指标的权重占总分的10%,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同类型的品牌指标只计最高分。

  1.获国家命名的“中华老字号”得5分/个。

  2.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得5分/个。

  3.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5分/个。

  4.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提名4分/个。

  5.被评为国家级酒家酒店,其中:评为一钻级店得1分/个;二钻级店得2分/个;三钻级店得3分/个;四钻级店得4分/个;5钻级店得5分/个。

  6.荣获重庆市著名商标得2分/个。

  7.重庆餐饮品牌企业得2分/个。

  六、考核评选程序

  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的评选工作由“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餐考办)具体组织实施。

  (一)由符合评选申报条件的餐饮企业自愿申报,填写《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考核评选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应上交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

  2.当年经年检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每个直营店和加盟店)。

  3.与加盟店签订的加盟合同(复印件)。

  4.所在地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餐饮企业纳税总额数量证明材料。

  (二)餐饮企业的申报材料报企业总部所在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由所在地的商贸流通主管部门会同统计、劳动保障、国税、地税、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报市餐考办。

  (三)由市餐考办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审核上报的餐饮企业财务统计指标数据进行复查,考核评分,提出“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建议名单,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一周后,报市政府审定命名。

  七、奖励办法及奖金渠道

  (一)奖励方式

  “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安排名次分三档计奖:

  1.第1―10名分别奖励3万元;

  2.第11―30名分别奖励2万元;

  3.第31―50名分别奖励1万元。

  (二)奖金渠道

  奖励资金90万元,餐考办的工作经费年30万元,共计120万,统一在市商业结构资金中切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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