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综合考核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具有母子公司关系的集团企业,原则上由集团企业参加评选,也可由子公司参加评选,但母子公司不可同时参加评选;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其经营者同时又注册有个体餐饮直营店的,可将其以个体注册的餐饮直营店的指标并入公司计算。

  (二)申报条件:

  1.经营规模:餐饮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

  2.经济效益:申报“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的企业,必须是盈利企业。

  3.社会责任:

  (1)企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全行业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企业总店和直营店应具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信誉度。

  (3)企业当年发生以下情况,取消参加“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的考核评选资格: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发生拖欠员工工资情况。

  四、考核指标体系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本着以科学性、可操作性为指导原则,指标体系应较好地反映企业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能够较为客观公正地对餐饮企业进行综合考核。指标数据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见下表。

  重庆市餐饮企业50强综合评价基本考核指标


┌─────────────┬────────────────────┬────────┐
│     项 目      │        指  标         │  单 位    │
├─────────────┼────────────────────┼────────┤
│一、总量指标       │营业收入                │万元      │
├─────────────┼────────────────────┼────────┤
│二、效益指标       │利润总额                │万元      │
│             ├────────────────────┼────────┤
│             │纳税总额                │万元      │
├─────────────┼────────────────────┼────────┤
│三、社会指标       │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人       │
├─────────────┼────────────────────┼────────┤
│四、品牌指标       │1.中华老字号              │个       │
│             ├────────────────────┼────────┤
│             │2.中国驰名商标             │个       │
│             ├────────────────────┼────────┤
│             │3.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         │个       │
│             ├────────────────────┼────────┤
│             │4.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提名       │个       │
│             ├────────────────────┼────────┤
│             │5.重庆市著名商标            │个       │
│             ├────────────────────┼────────┤
│             │6.国家级酒家酒店            │个       │
│             ├────────────────────┼────────┤
│             │7.重庆市餐饮品牌企业          │个       │
└─────────────┴────────────────────┴────────┘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