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针对前一阶段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要在充分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或计划,下发实施,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仅要发出整改指令,而且要登记建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二是要突出抓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做到全面监控、动态监控、有效监控,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抓紧制定修改安全质量标准体系,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起来,推进下去,取得实效。四是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经验工作。按照总局的安排和部署,下半年是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推广工作的关键阶段,关乎整个推广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地务必认真落实,取得切实效果。五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落实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有力促进安全与生产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务必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理清思路,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把“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活动的组织机构
成立广东省“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开展活动。
组长:陈建辉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胡建昌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黄晗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余德旋
章云龙
谭均伟
陈平
周永庆
潘游
邓伟风
段戈生
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7月25日至8月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部署“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下发宣传提纲,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