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价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安全评价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来支撑。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等方面。从各安全评价机构申报的材料以及国家局最近对我省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省安全评价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的程序文件还亟待完善,如合同评审程序、管理评审程序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在管理制度方面,要成立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把好安全评价报告的质量关,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要坚决改变“重项目、轻质量”的不良做法,切实加强安全评价技术的研究,提高和确保评价报告质量;要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国内外同行的好经验,改进我们的评价工作,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尤其是要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评价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是要强化行业自律意识。目前我省评价机构的数量和从业人数已都达到了一定的规模,要使我们的事业健康发展,除政府及监管部门要积极培育发展和依法加强监管之外,还必须依靠和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联系、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对评价机构的行业自律和管理,特别是要在研究制定行业道德规范和监督评价收费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并通过组织行业考核评比等活动,评出诚信度好、服务质量高的评价机构、优秀的评价人员和高质量的评价报告,及时向全省推广评价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和促进全省安全评价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是要加强安全评价指导价标准管理。国家六部委办曾以“计价格〔1999〕2255号”号文件,联合颁发了《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已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没有收费的有关规定,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各安全评价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此外,我局鉴于我省经济发展、地区差异和专业风险等因素,联合省物价部门即将出台安全评价指导价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的收费行为。各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标准规定,从规范自身管理的角度出发,在符合指导价标准的许可范围内签订评价合同,不得擅自抬高或者降低价格,扰乱安全评价市场。
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安全评价机构的收费监管,发现评价机构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省局。省局一经发现查实,要依法取消其评价资质并将情况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