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扬府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
中小企业促进法》及《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现就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有近4万家中小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80%以上,经济总量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促进市场繁荣,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成熟健全的服务体系是保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大力培育和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维护和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类服务组织在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中的作用,形成覆盖全市、面向民众创业和企业发展的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对于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平竞争、规范服务的原则,整合和利用社会服务资源,构建各类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由政府组织、监管,社会多方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2、工作目标:从2007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初步建成体系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完善,覆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满足全市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基本需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配置服务资源,不断开发服务产品,形成比较规范的服务市场。
3、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融资服务体系。由市金融办牵头,市经贸委、人行、银监分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共同参与,搭建融资服务平台,经常性开展银企对接、项目推介活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担保业信用担保监管和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建立各类商业性或互助性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担保业准入、监管、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