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
(川府函[2007]14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深刻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基础。搞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全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我们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少排放,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作出安排部署。
二、明确污染源普查的任务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要求,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是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概括起来就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整治”的重点内容。普查时间安排:2006年四季度到2007年底开展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面普查,下半年基本完成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在年底前提供主要数据,作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下一个五年规划的依据。2009年上半年完成普查的总结验收。
三、2007年的重点工作
按照《通知》的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实际,2007年要突出抓好3项工作:第一,宣传动员。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二,搞好培训。污染源普查量大面宽,专业性强,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调查队伍。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早计划、早安排、早着手,组建队伍,开展培训,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调查员培训。省主要负责组织省级调查员和市(州)普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三,抓好试点。省政府确定沱江流域的内江市、岷江流域的眉山市作为2007年普查试点单位。同时对钢铁、冶金、造纸、化工、印染、电力、医药、建材等重点行业,按大、中、小不同规模分别开展污染源监测及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普查工作的数据核查、排污系数的确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