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安〔2006〕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属、中央驻粤企业:
《广东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联系人:苏晓军,联系电话:83133286、83135911
附件:广东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广东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39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年”的工作部署,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教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社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为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三、活动时间
2006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广电局、总工会,团省委。
成立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佟星副省长担任主任,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