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05年福建省新闻出版统计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图书出版单位,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及复制单位,报刊出版单位,出版社自办发行机构: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重要的统计基期年份。我省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在各新闻出版单位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根据《福建省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各新闻出版单位上报的2005年统计资料从上报时间和填报质量方面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以下6个单位经考核被评为“综合统计工作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厦门市新闻出版局、三明市文化与出版局、莆田市文化与出版局、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二、以下10个单位经考核被评为“单项统计工作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福建人民出版社、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泉州晚报社、《海交史研究》编辑部、发展研究杂志社、福建金融杂志社、《龙岩师专学报》编辑部、福建光盘有限公司。
三、以下15个单位迟报统计报表,给予通报批评:
厦门广播电视报社、闽北日报社、石狮日报社、《泉州师院报》编辑部、《宁德晚报》编辑部、《福建林业》杂志社、《泉州文学》编辑部、《市场瞭望》杂志社、《福建质量技术监督》编辑部、《东南传播》编辑部、《艺苑》编辑部、《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编辑部、《南平师专学报》编辑部、《福光技术》编辑部、《福建分析测试》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