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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地方志编辑人员:撰写出版志书20万字以上,或编纂出版志书80万字以上,或全面指导、编辑出版志书400万字以上,并获“中国地方志奖”1种(或省级二等奖2种)以上。
  以上奖项指由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全国性本专业权威的行业协会组织评审的奖项(不含各出版单位自行组织的评奖,下同)。
  (3)出版社、期刊社申报人员提交一篇解决本单位业务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报告1份;出版社美术编辑人员提交装帧设计的作品5件,期刊社美术编辑人员提交近5期的样刊,及相关创作体会文章1篇;地方志申报人员须提交1部志书的审稿意见(5000字以上)。
  2.副编审(美术副编审、技术副编审)
  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出版发展动态,对编辑出版科学和所编辑的学科(领域)有一定研究,正式发表的编辑出版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其中可有1篇为正式发表或入选省级以上出版理论研讨会的所编专业学术论文或书评、前言、序跋,美术编辑人员可有1篇改为2幅在美术、摄影类专业报刊上发表或入选省级以上专业协会举办的美展、摄影展的美术、摄影作品);或正式出版编辑出版专业或所编专业方面的著作累计10万字以上。
  (2)能独立进行选题策划、组稿和加工或设计稿件;能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并很好地完成出版工作任务,创造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能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为本单位的发展作出实质性贡献;能指导新编辑出版人员开展业务工作、进行学术研究。
  各专业申报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出版社的专业人员:独立(或为主)策划选题并责编的出版物获省级出版物奖二等奖以上1种(或省级出版物奖三等奖2种);或为本单位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独立(或为主)策划并责编的实现销售1万册以上(引进版图书为1.5万册以上)的一般图书1种以上。
  期刊社的专业人员:学术期刊专业人员,独立编发的文章质量较高,被国内外重要刊物转载;宣传、文化、少儿、教育、生活类等社科期刊专业人员,能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有较强的策划意识和文字加工能力。有1个独立(或为主)策划的栏目或责编的1篇文章(或该文章所属项目)获省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2篇)以上;或个人被评为省级优秀编辑;或该刊每期发行量在5万册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美术编辑人员:出版社申报人员能承担并完成省级重点出版项目的装帧设计任务,每年独立策划并完成30种以上出版物的装帧设计任务(期刊申报人员必须单独或为主担任所在刊物刊的装帧设计任务),其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1种或省级三等奖以上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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