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宣传发动阶段(现在起至2007年末)。主要任务: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创建指标体系;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声势;选择一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乡镇开展创建工作试点,努力探索并形成适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运作模式,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单位。
㈡全面启动阶段(2008年)。主要任务: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创建模式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将试点经验和创建模式向同行业其他单位推广,向其他行业推广;继续评选一批“放心消费”单位,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乡镇(街道)。本阶段要完成创建总体目标任务的80%以上。
㈢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主要任务:狠抓创建活动的全面覆盖和提高,进一步细化、深化创建工作;全面评创“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乡镇(街道);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不足,努力探索“放心消费”的长效机制;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完成创建任务较好的地区、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限期达标。
五、方法途径
㈠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牵头作用和创建办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增强创建活动的统一性、协调性、有效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和创建目标任务,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落实和推进创建目标的完成。相关公共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和创建目标,切实承担起协调推动、具体指导的责任。
㈡突出创建重点。各地、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突出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以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前,要以全市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阶段性的创建工作重点,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实际成效。
㈢注重整体推进。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从侧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等为主向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质量延伸,从侧重创建“放心消费”单位为主向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延伸,从侧重优化城镇消费环境为主向整体提升城乡消费环境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