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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巩固2006年劳动合同促进年工作成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努力构建和谐盐城,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体现与保证。只有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才能实现盐城的和谐,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是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劳动关系的和谐本质是职工与企业关系的和谐,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活动,正是为了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旺盛的生命力和提供强大的动力。
  (三)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是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二、正确把握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活动,让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唱主角,实现由检查企业向激励企业主动申报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方面转变,使创建“劳动保障和谐企业”成为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动企业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盐城,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要坚持促进发展、实现双赢;坚持全员参与、共同推进;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不断提高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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