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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积极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着力解决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根本好转,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5月起至2008年1月止,在全市统一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硬件建设等多种手段,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以大运量公交方式为主体、线路基本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初步建立;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具体步骤和措施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地范围内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各地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抓紧部署实施。要在市区和县(市)城区举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启动仪式;举办好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集中宣传周。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目的意义,营造整治氛围。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7年5月17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实施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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