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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新闻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医疗卫生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及时发布医疗卫生信息,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保障工作。工商部门要协助医院加强对医院内和周边地区乱发医药印刷品小广告行为的监管,同时配合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对“医托”、“号贩子”进行整治。各级人民检察院、劳动保障、药监、质监、价格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创建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密切协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创建
  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涉及到众多部门和机构,内容多、任务重,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多措并举,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创建。
  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通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创建办的要求,定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各地汇总后要定期向市创建办上报有关材料,由市创建办汇总后上报、通报,及时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交流经验,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全市一盘棋的创建态势。建立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医疗事故与纠纷防范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事态,化解冲突,减少医患双方的损失;加强院内治安保卫工作,要加强夜间、节假日的治安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毒、防饮用水污染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卫生厅、保监局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积极投保医疗责任险,减轻医院及医生的工作压力。
  四、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及以上医院都要成立创建活动协调组织,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级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市协调小组准备在10月份召开全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江苏省平安医院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工作,对达标单位授予“平安医院”标牌,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平安医院的创建达标率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签定建设平安医院责任书,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确保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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