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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2006〕499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1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增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省安全监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见附件),明确了安全监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和保障措施。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围绕这一规划,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并把“五五”普法工作列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一)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增强普法的实效性。一是要深入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二是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要把《安全生产法》作为普法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有力促进我省全民安全素质的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三是要围绕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突出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使安全监管部门的全体同志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进一步规范行政和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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