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2006〕5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06〕16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安全监管二处反映。联系人:黄俊杰,电话:020-83133450,传真:020-83133394。
附件:1、
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06〕161号)(略)
2、广东省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2:
广东省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自2004年以来,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建设厅、广石化公司、茂石化公司等单位对广石化、茂石化输油气管道被非法占压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在管道沿线各级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至2005年8月底,全省输油气管道21处(其中,广州5处,深圳1处,惠州1处,茂名4处,湛江10处)被非法占压的专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输油气管道被非法占压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为巩固前阶段的工作成果,继续认真做好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现根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13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政府、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确保广东省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我省能源的正常供应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