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2007年度“肢残助行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任务
为龙岩、宁德、南平742名低收入、生活贫困的肢残者免费安装普及型假肢、矫形器,赠送轮椅、拐杖。
二、项目内容
假肢、矫型器:300件(大腿:150件、小腿:150件)
假肢:髋部假肢、膝部假肢、大腿假肢、前臂假肢、上臂假肢。
矫形器:大腿矫形器和小腿矫形器。
助行器:轮椅252辆、拐杖300付。
三、受助对象条件
1、装配假肢和矫形器的条件:户籍属于我省城乡常住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的肢残患者。
2、配送助行器的条件:户籍属于我省城乡常住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的下肢残疾患者。
3、凡符合扶助对象的患者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金发放证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申请,领取《肢残助行工程》登记表,由当地民政局审核上报省厅社会福利处批准。
四、任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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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区市 │ 假肢矫形 │ 轮椅 │ 助行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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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 岩 │ 96 │ 97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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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 德 │ 96 │ 97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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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 平 │ 96 │ 97 │ 50 │
├───────┼───────────┼──────────┼──────────┤
│ 省 级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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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300 │ 292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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