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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涉税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6月6日 实施日期:2007年6月1日)宣布失效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国税发〔2004〕7号)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一月十三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一窗一人一机”工作整体部署和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04年2月1日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本次推行的主要目的是为实现“一窗式”管理网络化奠定基础。经市局研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恒

  副组长:何 力、周晓娥

  成 员:张毅明、刘绍铮、程晓阳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业务指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局网络版软件技术业务工作,并指导各基层局技术业务工作。办公室设在计算机中心。

  主 任:刘绍铮

  副主任:范柏军、王喜德

  成 员:李慧民、吕 斌、刘 尧、丁春胜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工作由流转税管理处牵头。其中:涉及报税、认证、发行、发售相关的业务工作由流转税管理处负责;与“一窗式”管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由征收管理处负责;技术工作及协调软件服务单位工作由计算机中心负责。

  二、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的范围

  本次推行的范围包括全市19个征收分局。其中直属征收分局在运行网络版软件后,应作为征收单位独立运行。

  三、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实施步骤

  (一)1月15日前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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