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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预案演练。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并且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预案演练的监督指导,促使企业预案演练落到实处。

  四、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小型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其它企业应根据需要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各企业要切实抓好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使职工在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的同时,掌握突发事件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签订救援协议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协助企业排查事故隐患,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

  五、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溢流、井喷、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源失控等可能对周边群众和环境产生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职工、群众发出预警信息。要控制事故发展态势,标明危险区域,组织、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救助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对应急处置的指挥领导,组织开展救援和群众疏散工作。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救援措施的衔接和配合。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企业应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消除环境污染,并加强事后评估,完善各项措施。

  六、明确和落实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责任企业对自身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现有职责分工,监督指导企业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类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监督指导企业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把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监管企业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指导、协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特点,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的分类指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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