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拓宽引才引智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采取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不拘一格引才引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用人单位的要求,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鼓励用人单位以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技术入股、承包经营、人才租赁、引才引智引项目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引进重点学科、重点项目、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智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具有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十一五”期间,计划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万人左右,引进外国专家1.5万人次左右。加强现有6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新建2-3家创业园,充分发挥其引进人才、转化成果、孵化高科技企业的作用。依托我省进入“985工程”的高等院校,争取建立1-2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生机与活力
1、继续推进党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以组织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严格执行《
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严格执行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严把公务员的入口关。按照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竞争上岗等制度。研究制定公务员效能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实施办法。按照《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新老干部正常交替的机制,提高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公务员保障、激励机制。
2、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在加紧实施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与机关脱钩,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加快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完善岗位管理办法,力争“十一五”期末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覆盖全省100%的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社会保障机制。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办法,强化业绩考核与能力测试,逐步建立起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依据,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科学评价机制。积极推行执业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