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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立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省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省银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法院、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省科技产业投资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另发)。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分工
  省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重大事项,组织领导全省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全省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与各相关方面的沟通与磋商,协调各市商务部门做好流通企业的资产债务对接工作,督促检查全省试点工作进度,与省财政厅共同落实中央财政补贴。
  省国资委:负责省属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指导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市属国有流通企业不良资产的分包与处置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金融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成本的补助,会同省商务厅落实中央财政补贴。
  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从信达、华融资产包中将国有流通企业债务拆分出来,理清流通企业的历史债务、抵押资产、有效资产、担保责任等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对各市的分包处置方案,并落实债务分包处置工作。各市属商业流通企业的债务分包落实工作,包括企业偿债能力调查、分包方案制定、偿债资金筹集,由各市自行负责。
  省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从东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国有流通企业债务拆分出来,理清流通企业的历史债务、抵押资产、有效资产、担保责任等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对各市的分包处置方案,并落实债务分包处置工作。各市属商业流通企业的债务分包落实工作,包括企业偿债能力调查、分包方案制定、偿债资金筹集,由各市自行负责。
  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分别负责理清所在公司的流通企业历史债务、抵押资产、有效资产、担保责任等具体情况,配合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完成《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资产情况表》的审核上报。
  国土、建设、税务、工商等部门: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研究制定在土地、房产、税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省监察厅、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省银监局、人行合肥支行:按照各自的职责为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试点做好监督、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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