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07]3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创造良好的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环境,商务部确定安徽为2007年“减债脱困工程”第一批试点省份。根据商务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7年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处置债务与企业改革相结合,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企业“减债脱困”和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财政补一块、资产管理公司让一块、企业还一块”的方式,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加速资产处置,减少资产损失,优化金融环境,提高资产效益,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安徽奋力崛起。
  二、试点范围
  企业范围: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合肥等17个省辖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商业和物资企业,不含外贸企业)。 
  债务范围:上述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在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大资产公司)的债务。
  三、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债务,逐步解决我省流通企业的历史包袱,化解银企矛盾,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增强国有流通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主要任务: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完成资产交割,并在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的支持下,进一步核实债务的基础信息,认真做好拆包分析与分包处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我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的各项任务。

  四、组织机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