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健全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激励机制。开展残疾人创业培训,并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制定相关管理使用办法,鼓励、扶持残疾人企业做大、做强。对个体从业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工商、税务部门要依法给予税费减免照顾。
6大力开展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对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实施职业技术培训并帮助其成功就业的,可以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费补贴,以抵扣残疾人培训收费。
7以城市社区服务机构为依托,以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为重点,大力开设盲人按摩科、室、诊所和保健按摩点(站),积极推荐、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就业,落实国家和省对有关盲人按摩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鼓励、扶持盲人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盲人按摩机构。在全市建立100个社区盲人按摩点。
8各级政府为实现再就业目标通过购买或实行补贴等所获得的就业岗位,应优先提供给适合岗位要求的下岗残疾职工和求职残疾人,实施残疾人的就业保护和援助。
9积极探索残疾人就业新途径。充分发挥社区在帮助残疾人就业中的作用,鼓励农村残疾人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三)残疾人康复服务
目标任务:围绕到2012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全面普及社区康复工作,实施重点康复救助项目,使5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向10万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
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医疗康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残疾人,其门诊和住院费纳入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报销范围(包括白内障手术费用等)。贫困残疾患者手术费用,纳入城市、农村医疗救助范围。
2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和康复指导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社区医疗机构应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残疾人康复业务技术的培训。有计划地为社区医疗机构和社区活动场所配发康复训练器材和辅助器具。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省级先进区和全国示范区培育活动。
3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形成公办康复机构与民办康复机构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都要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加强残疾人康复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市、县(市、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社区康复管理和技术培训班,争取为每个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培训2-3名康复医生。
5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万例,其中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2000例,为500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25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对1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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