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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市工业“三百工程”项目管理考核的意见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加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平时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70%。
  1平时得分
  (1)季度评价。重点突出对新开工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时序进度安排,完成时序进度得基本分10分,每超1个项目加2分,每欠1个项目扣4分,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新开工项目标准的项目扣除当季得分的80%。
  (2)签约储备项目。开工率达30%的,得基本分10分,每超10%加2分,每低10%扣2分。
  (3)目标竣工项目。根据时序进度安排,完成时序进度得基本分20分,每超1个项目加4分,每欠1个项目扣6分。
  (4)“家家到”现场观摩活动综合评价。以提供5亿元以上观摩项目现场作为评价主要内容,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10分,每多1个加5分,每少一个扣 5分。
  2年度得分
  根据“盐城市‘十一五’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规划纲要”(盐政发【2007】4号)的精神,自今年起实行对各地主导产业链上的重点新开工和重大储备项目给予额外加分,其它重点新开工和重大储备项目得基本分。
  (1)重点竣工项目:完成目标的,每竣工一个项目得5分,每超一个项目加6分;未完成目标的,按实绩每个项目得2.5分。
  (2)重点新开工项目:完成目标的,每新开工一个项目得4分,其中与本地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相吻合的每个加3分,超目标新开工项目每个加2分,产业链项目每个再加3分。加分的新开工项目中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当年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加5分;投资10亿元以上的,且当年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加10分。未完成目标的,按实绩每个项目得1分。
  (3)重大储备项目:完成目标的,每个项目得3分;其中与本地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相吻合的每个加3分;未完成的,按实绩每个项目得2分,其中产业链项目加1分。2006年列入市重大工业储备项目库中的10亿元以上项目开工率不低于40%,每低20%扣5分。另完成土地预审,每个项目加1分,完成环评,每个项目加3分。
  (4)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目标得10分,未完成目标的得5分,投资每超过目标5%,加1分。
  (5)高新技术、循环经济项目、清洁生产工艺项目和节能项目:投资项目产品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含省级以上科技部门上年度重点扶持的项目),且当年完成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每个加1分,投资属于节能、循环经济、清洁工艺型项目每个加1分。
  (6)50强企业投资:以全市50强工业企业投资占全市重点工业项目投资比重为参照,各地50强企业占重点工业项目投资比重每高出全市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加0.5分,50强企业每实施1个亿元以上项目,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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