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池发改综合〔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池州市“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是指导我市“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根据《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实际而编制的,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奋力推进我市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档案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池州市“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施东向发展战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追赶,实现跨越的重要的发展关键期。档案事业也将迎来更加良好的发展机遇。根据《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安徽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结合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简要回顾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省档案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五”期间的档案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档案事业发展列入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法制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档案事业经费、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投入逐年增多,档案保管条件逐步改善,依法治档的局面初步形成;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在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社区档案工作、非公有制经济档案工作成为新亮点,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实现了良性循环。通过实施“科教兴档”、“人才强档”的发展战略,组织落实了档案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档案人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档案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藏内容逐步丰富,结构趋于合理,档案现代化管理程度逐步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档案征集和编研工作、档案馆(室)社会服务功能等也取得较好成效。“十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的全面进步为“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