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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池政秘〔2007〕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池州市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贵池区政府等6家单位“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奖”;授予市交通局等14家单位“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奖”;授予池州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等7家项目单位“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奖”;授予王辉等20名同志“2006年度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积极做好“千百十”工贸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全力推进“583”工程,为实现池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资金一览表。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1:
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奖
  (6个)
  一等奖:贵池区政府
  二等奖: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青阳县政府
  三等奖:池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石台县政府、东至县政府

  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奖
  (14个)
  一等奖:市交通局、市大水泥办
  二等奖:市环保局、市铁筹处、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
  三等奖:市中小企业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港口管理局、市林业局

  2006年度“58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奖
  (7个)
  市供排水公司清溪污水处理工程、东至香隅化工园管委会硝基产业链项目、青阳大九华铜业有限公司扁铜线生产项目、石台山园食品公司冷冻食品扩产项目、禄思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耐火材料项目、九华山地藏菩萨露天铜像工程指挥部地藏大铜像工程、318国道池州市城区绕城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南外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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