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觉遵守、规范行为。
《条例》是公务员依法行政的重要行为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要牢记
《条例》的各项规定,按照
《条例》的要求对照检查和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自觉遵守
《条例》、贯彻
《条例》、维护
《条例》。领导干部要按照
《条例》的要求严格自律,带头自觉遵守
《条例》,为广大公务员做出表率。
三、扎实推进贯彻实施
《条例》的各项工作
贯彻实施
《条例》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各地(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贯彻实施
《条例》的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行政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稳步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贯彻实施
《条例》的工作负总责,各地(市)、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对本地(市)、本部门贯彻实施
《条例》的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把贯彻实施
《条例》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全面部署。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的职责,与人事部门一道,组织开展好
《条例》实施的具体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
《条例》的宣传计划,编写
《条例》的宣传资料,对学习贯彻
《条例》的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