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发展“一村一品”工作中,重点支持农民创业带头人参与推进,通过产业富村、科技兴村、企业带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培育主导产品和产业,改善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增强“一村一品”吸纳就业的能力。
(五)在培育新型农民中,重点支持和强化技术培训。市、县(区)每年都要对农民创业带头人进行创业培训,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和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农科教电波入户工程、农民科技书屋建设项目等,多途径、多形式地对农民创业带头人进行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
合同法等知识培训,使农民创业带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提高掌握新技术的本领,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四、加强扶持
(一)加大领导协调力度。农民创业带头人是农村中最具潜力的发展资源。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扶持培育农民创业带头人工作,把扶持培育农民创业带头人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抓紧抓实。各地要建立领导和专家联系农民创业带头人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意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把培育扶持农民创业带头人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内容,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农民创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实施“全民创业行动”的各项优惠政策,均适用于农民创业带头人。鼓励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有一定资金基础的回乡青年创办民营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在税收方面予以优惠,一定年限内可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对农民创业带头人创办劳动密集型和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创业带头人发展高效农业、创办龙头企业的,享受农业产业化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创业带头人在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中,要积极帮助他们邀请技术顾问,在项目引进、贷款贴息、质量检测、科技成果申报等方面给予扶持。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民创业带头人培训、参观、学习以及奖励表彰等,发挥农民创业带头人的酵母作用。对农民创业带头人中种植水稻、棉花、油菜的大户,进行免费测土、免费施肥指导,通过这些示范户向周边农户传授测土配方技术,合理使用配方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