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扩大联网通用范围,提高网络运行效率,定期检查评比,巩固联网通用成果
1、要坚持网络统一原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网通用有关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一柜一机”、“一机多卡”原则,定期进行检查通报。要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运行质量。银行卡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内部网络和跨行交易网络的运行效率,银行卡专业服务机构和电信运营企业要保证交易网络的通信通畅,网络系统的稳定性明显提高。要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加快刷卡消费资金到账时间;建立高效的差错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差错处理效率,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2、加大人民币银行卡技术标准的推行力度。市内各发卡金融机构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须符合银行卡的技术标准,抓紧进行银联标准卡的发卡和换发工作;各级行政及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应积极率先换领、使用银联标准卡。积极开拓银行卡的其他实用功能,规范发展银行卡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等功能,以方便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资源共享。
3、要建立银行卡业务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市银行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商户、发卡机构受理银行卡情况进行通报或予以信息披露。
(四)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1、各发卡机构要将保证持卡人安全使用银行卡作为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从技术手段、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商户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高度重视信用卡业务开办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充分发挥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在防范信用卡风险方面的作用。
2、各发卡机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以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为基础,坚持防范和打击并重,规范和治理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银行卡犯罪的发生。
3、要切实做好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
4、向社会公布银行卡联网通用投诉热线、刷卡消费POS机日常维护电话,受理在银行卡交易中的投诉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公众用卡意识
要围绕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银行卡联合宣传机制,做好推广普及银行卡以及防范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工商部门及新闻传媒对此要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使社会各界和消费者了解银行卡、接受银行卡、使用银行卡,增强市民持卡、用卡和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意识,增强预防银行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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