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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等十一部门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市公安局。积极促进建立银行卡犯罪信息的相互交流机制,配合发卡金融机构做好利用银行卡犯罪的防范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发卡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正当权益。
  4、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使用推广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提高预算资金支出的透明度。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5、市劳动保障局。推进银行卡在社会保险领域内的应用。督促用工企业使用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组织对使用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
  6、市信息化办公室。结合我市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银行卡产业与其他行业应用的有机结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协调发展。引导与银行卡相关的技术研究与创新,支持市内企业参加银行卡上游产业发展。
  7、市商务局。结合池州城市商业网点发展“十一五”规划,推动城区中型以上商品批发零售业、连锁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知名老字号、重点批发市场和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商业企业,全市星级酒店、饭店、旅游景区内的重点商业服务业网点积极受理银行卡。
  8、市国税局。会同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信息中心、各发卡金融机构及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做好金融税控收款机试点和推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从加强税收管理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商户受理银行卡。
  9、市地税局。会同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信息中心、各发卡金融机构及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做好金融税控收款机试点和推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从加强税收管理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商户受理银行卡。
  10、市物价局。对各发卡金融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机构、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机构等银行卡产业参与方收取银行卡有关费用情况进行监督,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11、池州银监分局。做好银行卡准入管理工作。督促发卡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银行卡业务内控机制,切实防范风险。
  12、国家外汇管理局池州市中心支局。与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币卡、一卡双币业务的监管,促进外币卡业务健康发展。
  13、银联商务安徽分公司池州办事处。积极开展银行卡特约商户拓展和POS等银行卡受理设备布放和维护,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收单业务及专业化服务工作,组织特约商户受理人员培训,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14、各发卡金融机构。积极扩大银行卡发行,普及银行卡应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大力开发满足客户日常支付需求的银行卡产品,拓展银行卡增值服务功能,不断增强银行卡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人民币银联标准卡发行力度,提升民族品牌竞争力。积极开发银行卡宣传活动,普及银行卡基本知识。加强内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反欺诈能力,营造安全的用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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