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
组长:省监察厅1名副厅级领导
成员: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各1名处级干部;广州市、韶关市、潮州市安全监管局各1名副局长
考核地区:梅州、河源、揭阳市
第二组
组长:省安全监管局1名副厅级领导
成员:省人事厅、省安全监管局各1名处级干部;佛山市、茂名市、揭阳市安全监管局各1名副局长
考核地区:韶关、清远、广州
第三组
组长:省安全监管局1名副厅级领导
成员:省统计局、省安全监管局各1名处级干部;东莞市、江门市、清远市安全监管局各1名副局长
考核地区:湛江、茂名、阳江
第四组
组长:省人事厅1名副厅级领导
成员:省人事厅、省安全监管局各1名处级干部;深圳市、湛江市、河源市安全监管局各1名副局长
考核地区:佛山、肇庆、云浮
第五组
组长:省总工会1名副厅级领导
成员:省总工会、省安全监管局各1名处级干部;汕头市、梅州市、阳江市安全监管局各1名副局长
考核地区:珠海、中山、江门
第六组
组长:省公安厅1名副厅级领导
成员: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各1名处级干部;中山市、惠州市、云浮市安全监管局各1名副局长
考核地区:汕头、汕尾、潮州
第七组
组长:省安全监管局1名副厅级领导
成员: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监管局各1名处级干部;珠海市、肇庆市、汕尾市安全监管局各1名副局长
考核地区:深圳、东莞、惠州
(二)考核程序和时间要求
考核小组对每个市的考核时间不能少于3天,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间分配如下:
1、听取被考核人述职汇报,由市安委会成员、县(区、县级市,东莞、中山镇一级)安全生产责任人、10家企业负责人代表民主打分(半天)
2、组织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部分领导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独谈话,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半天)
3、核查当地政府提供的资料、数据与省所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半天)
4、分别抽查2个县,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一天)
5、整理有关情况(半天)
(三)各市要提供2005年、2006年的资料
1、与省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类事故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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