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湘办发〔2007〕6号 2007年6月16日)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的有力保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近五年的工作目标
1.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明显改进,树立新时期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2.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3.基本建立预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农村建设和改革的党风政风问题,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3.依靠群众,求真务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同阶段和要求,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的发展水平和条件,针对乡镇、村和基层站所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不断丰富党风廉政建设的载体,改进监管方法,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二、突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