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编制评估报告。根据前一、二、三项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内容包括: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预测评估情况;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意见建议。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形成后,报本级维稳部门备案。维稳部门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维稳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并向党委、政府报告审定意见。
县(区)维稳部门要将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对策建议和审定意见及时上报市维稳办建档备考。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要将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进行。在重大事项组织实施过程中,主管或实施部门要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够超前防范、迅速处置。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树立“稳定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要正确处理好维稳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既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提示风险,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要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每年底,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对执行本制度情况及效果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维稳办。要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市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办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淮政发〔2006〕117号)和有关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