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试行)》、
《淮安市施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考评办法》的通知
(淮办发〔2006〕86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试行)》、《淮安市施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考评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3日
淮安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建立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稳”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建设新淮安、实干奔小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被国家、省、市、县(区)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前,决策作出部门、政策制定部门、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改革实施部门都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