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试点总结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办〔200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去年1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6〕715号),全面部署了我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的试点工作。一段时间来,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试点取得经验树立典型;二是选定试点单位、明确各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使试点工作有序进行;三是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管理、试点的形式、时间和要求。目前,试点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试点总结和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试点总结工作
各市安全监管局和省属、中央驻穗试点单位要认真对本次考评试点工作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对《广东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指引(试行)》的宣传、学习培训等活动情况,是否制定和上报试点方案,对试点单位开展不定期考评指导检查等工作情况,试点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下一步全面开展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的工作计划。
二、组织验收的程序
第一阶段为自评验收阶段。由各市试点单位和省属、中央驻穗试点单位的二级试点单位按照《广东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指引(试行)》(下称《考评指引》)打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考评时限为2006年12月31日止,并将自评材料报所属市安全监管局和所属上级省属、中央驻穗试点单位,各市安全监管局和省属、中央驻穗试点单位接到自评材料后按《考评指引》组织打分预验收,本阶段要求3月3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省里组织抽查验收阶段,以交叉验收的方式进行,省属、中央驻穗试点单位的验收工作于3月26-30日进行,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请省属、中央驻穗试点单位各派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各市试点单位验收工作于4月9-20日进行,由有关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具体分组详见附件),各验收组组长单位负责本组工作安排、文件准备、交通工具及联系等事宜。没有纳入本次抽查验收的市,请自行组织验收,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三、验收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