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牢固树立人才环境意识,将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创业环境、生活环境等放在人才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才环境的竞争力。
1、构建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重业绩、重社会公论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作用。打破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终身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相分离,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起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相结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资格认证工作,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逐步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积极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按照“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通过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重点评价技能人才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准入制度。对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探索建立和实施“首席技工”、“首席技师”以及职业技能带头人等制度。
2、健全人才激励制度。继续实施《淮安市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才技术创新的若干规定》,设立“淮安市人才创业启动基金”和“科技活动资助基金”,对具有发展潜力、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给予资助或风险投资。深化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推行绩效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工资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专业技术骨干和技能人才骨干实行期权、股权等激励措施。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制定技能人才技能等级工资指导价位。企业聘用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整合现有人才奖励项目,完善人才奖励制度,加大人才奖励力度,对有特殊贡献人才给予重奖,授予荣誉称号。
3、完善人才保障制度。完善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的具体办法。建立高层次人才补充保险制度、政府投保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解决好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就业、就学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企业注册、单位改制和并转时,充分考虑核心技术、专利等知识资本拥有人权益。推进人才的再就业工程,实行人才困难救助。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制度建设,切实保护各类人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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