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人才能力建设投入。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多渠道的人才能力建设投入机制。各级财政依据经济发展状况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人才能力建设。市、县区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应列出专门用于人才培养的项目支出。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合理使用,其中0.5%由地税统一征收、专门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人才自我投入的激励措施,鼓励人才通过自我投入提升自身能力。制定人才能力建设投入管理和绩效考评的方法措施。统筹使用各类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保证开发投入与人才能力建设需要相协调。引导人才开发投入向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和重要行业人才倾斜。
3、强化继续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继续教育规划,明确继续教育发展方向和目标。积极创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组织”,大规模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提高各类人才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促进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进修研修等培训方式的有机结合。适时调整人才通用能力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超前性、针对性。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盐化工系列”、“先进制造系列”、“现代服务业系列”、“现代农业系列”、“外向型经济系列”等系列专业培训。改进培训方式,充分采用远程教育、视频教育等现代培训手段,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培训效果。
4、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有计划地选送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在国内外进修深造,并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或以科研项目攻关、工程项目为抓手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进行技术创造、项目攻关、专利研发,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再创能力。继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争取80名高层次人才列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积聚培养力量,规范管理措施,在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各行各业深孚众望、业绩突出的权威专家作用的同时,着力培养能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实现高新科技成果转化的行业领军人才。大力实施“新世纪神农计划”,重点培养农业人才从事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外向型农业的能力,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继续实施教育“青蓝工程”、卫生“三名战略”、文化“名家工程”,在社会事业领域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名师、名医和文化名人。
5、着力培养技能人才专项职业能力。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职业教育培训统筹经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技术项目引进、参加重大工程招投标、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支持各行业、各系统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生产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发展现状,做好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制定本行业、本系统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倡导企业结合自身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各项培训制度,通过自办培训中心、合作办学、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技能人才的专项职业技能。重点突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通过结合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重大装备的引进和再创,增强高技能人才采用新技术,掌握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能力。通过名师带徒,挖掘绝技、绝招、绝活等方式,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技能人才。广泛开展技术练兵、观摩、研讨、攻关,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激发技能人才掌握特殊技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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