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的通知
(闽假日办[2003]16号)
各设区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机构:
2004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和旅游健康安全秩序,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让全省人民和入闽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丰富多彩、安全有序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精心部署,加强协调,全面启动。
春节是我国人民合家团聚的传统佳节,是在外工作人员、大学生和港澳台胞返闽探亲团聚的大喜日子,是2004年“百姓生活游”主题年的序幕。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发挥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克服松劲情绪,完善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的总体工作方案,努力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接此通知后,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早召开本地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工作会议,继续贯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全面启动今年春节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2004年1月10日前,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有关接待单位的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
二、安全第一,深入检查,强化管理,消除隐患。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春节黄金周更须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切实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和各接待单位,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这一指导思想,并贯穿于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始终。
必须切实抓好非典防控工作。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成员单位,要督导本系统各接待单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非典防控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在最快时间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并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在认真落实非典防控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观念,切实抓好春节黄金周期间各项安全(包括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方面)防范与安全管理。2004年1月12日前,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各类接待单位认真扎实地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对冬泳、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烟花爆竹施放区等设施和场所,对安全设施不够完善的景区,尤其是对发生过安全事故的景区要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春节黄金周期间的各种集会、庆贺活动,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各景区、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特别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