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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2007年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是“双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整治;三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事故总量下降10%,3人以上重大事故得到遏制,避免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三、工作重点
  2006年发生事故和死亡人数比较多的韶关、清远、河源、梅州、广州、惠州等地区是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要将减低事故总量,减少和避免重特大事故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其他地区,要将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伤亡事故,争取零死亡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取证矿山的动态监管。3月下旬,组织对取证矿山的“回头看”督查活动,重点检查露天采石场是否实现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是否采取中深孔爆破技术;同时结合总局部署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对私营、民营小矿山企业矿井实行机械通风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摸清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4月份下达整改指令,上半年前完成整改复查验收工作。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取证后放松管理、不再具备安全许可条件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半年,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二)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上半年前完成大宝山矿地下采空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梅州市金雁玉水铜硫矿水患治理工程验收工作;加强对四会石膏矿等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监控;高度重视地质勘探作业中的坑探安全工作,继续排查全省坑探工程项目,跟踪落实英德市黎溪镇铁溪庙背山底铁矿区地质详查项目坑探工程的后续安全监督。
  各地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是重大水患、大型采空区和高陡露天边坡。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实行分级管理和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时限,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
  (三)继续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对韶关市大宝山铁矿区、新丰县稀土矿区、阳山县铁屎坪铅锌矿区、阳山县六暗冲铁矿区、蕉岭县长隆水泥用灰岩矿区等5个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非煤矿山重点矿区,有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逐一进行安全生产状况的摸底排查,实行挂牌督办。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无证非法、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同时移送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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