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办案工作监督。通过抽查案卷、现场监督重要案件办理等方式,推动全省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
二、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树立执法监察权威
4、完善举报投诉工作。2007年10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建立安全值班室,健全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值班制度。
5、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安全执法监察专项活动。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落实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及工程项目“三同时”落实,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和整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在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的落实检查执法监察活动。
三、加大有效保障力度,夯实执法监察基础
6、技术和装备保障。依托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构筑省、市、县三级执法监察技术支撑网络。省局从政策的层面为基层执法监察机构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倾斜,要求各地政府将执法监察专项经费纳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范畴;制定“十一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配备通用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指导性意见,下发至各市、县(市、区)执法监察机构参照执行。
7、法律保障。针对违法所得计算、非法物品罚收、试生产期限的确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量的界定等执法监察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请示国家总局早日出台指导性文件或工作指引;根据国家总局新近颁发的执法文书,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编写执法文书填写范本,并按照危化、非煤矿山、烟爆等分类编写案例汇编。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执法监察效果
8、加大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媒体宣传力度,提高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曝光率。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地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起到“查处一个违法企业,整治一片区域”的良好效果。
9、加强对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2007年4月和8月分别举办两期全省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对市、县两级新任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为期10天强化培训,重点培训执法监察专业知识和执法监察技能;不定期举办执法监察工作研讨班、观摩会,共同探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发展思路与工作重点,剖析案例,分析总结疑难个案的办案技巧和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