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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等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粤安监[2007]2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总工会、团委,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7〕7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今年是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重大而深远。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广泛发动和动员全省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为和谐广东、平安广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采取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通过开展咨询活动、热线电话、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安全公益广告、安全应急演习、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各新闻媒体要配合此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播放、刊登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倡导和宣传先进典型,披露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贴近基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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