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
(淮发〔2006〕50号 2006年10月9日)
为了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以及省委、市委近年来关于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推动我市创建“省模范市、县(区)工会”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基层工会是我国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的落实离不开基层工会;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离不开基层工会;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落实“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离不开基层工会;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基层工会;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团结动员职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离不开基层工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基层单位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态、经营方式和职工队伍的内部结构、就业方式、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基层工会的工作对象、领域、范围、运行方式、活动载体和干部队伍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维护职工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领导,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问题和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工作水平,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基层工会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