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1、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研开发、应用力度,鼓励创新,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加快构建节约型社会技术支撑体系。
2、加强企业资源节约的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加快在电力、化工、造纸、建材、冶金等高耗能、高耗水行业中建立资源节约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积极开发和应用节能降耗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建立资源节约技术、产品信息发布制度。
3、严格遵照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和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标准化计量检测技术体系。加强对资源消耗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用能、用水单位的计量监管和服务,发挥计量的节能降耗作用。
十、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科学规划和组织领导。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的重要原则。加快编制《淮安市节约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以及各类专项规划,为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依据。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成立淮安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梳理和修订现有的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的地方性政策。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资源节约执法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行为。
3、建立健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积极开展节约型社会的统计核算,加强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以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统计工作,健全统计网络。加快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评价考核体系,将能源节约指标逐级分解,实施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到201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0%。自2006年开始,每年6月底向全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县(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万元GDP电力消费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