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开展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试点验收情况的通报
(粤安监〔2007〕2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6〕715号),以及《关于开展全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试点总结和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安监办〔2007〕8号)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对全省开展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试点进行验收。现将有关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管理考评在全国安全监管系统是首创,是个全新的工作。为了做好考评试点验收工作,省局组织了5个试点工作验收组,于3-4月分别对省属、中央驻穗的5个试点企业,以及珠海、中山、肇庆、佛山、江门、云浮、深圳、东莞、惠州、广州、韶关、清远等12个市及其试点企业中抽查15个试点企业进行了考评试点验收。对于未被抽查的市,省局要求其认真组织本地的验收工作,并书面上报试点总结,佛山市、韶关市、惠州市、云浮市等市以及省物资集团、省广新外贸集团等省属企业如期完成了试点工作的书面总结,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个别市未上报书面试点工作总结。
从验收的情况来看,各市安全监管局及试点企业都能认真对待本次试点工作,严格按省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精心挑选具代表性的试点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和考评试点。从考评的结果来看,绝大部分被抽查的试点企业达到了优良等次(详见附件)。在此,对获得优良等次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试点企业普遍认为《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指引》的各项考评内容详实、具体,弥补了过去无据可依的不足,是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契机,对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收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验收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和各单位领导对开展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考评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并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成立了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开展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东莞市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为便于开展工作,把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如质检、旅游、城管、卫生、经贸、工商、文化等部门都纳入了领导小组;珠海市的领导小组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国资委、发改局、消防局、香洲区安全监管局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本辖区、本系统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方少华同志亲自抓考评试点工作,组织人员专门研究依照省局的《考评指引》,对照《广州地区劳动安全卫生考评标准》(商业版本)找出异同和不足,在试点企业的考评中补充了与省局的《考评指引》有差距的内容,佛山市安全监管局余枝副局长非常重视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和安全标准化推广工作,结合了本地实际,及时组织工作人员专门请示省局相关处室具体负责人员,认真研究佛山地区下一步开展考评试点的工作计划,使试点工作有序进行;省广新外贸集团公司、省物资集团公司、省商业集团公司、省广弘资产经营公司、中外运广东省有限公司均成立了考评试点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织,统筹、协调各下属二级企业考评试点工作,明确了目的任务和工作分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合力,使试点工作纳入了企业的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