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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局关于特许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为首批经营福建省内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业务组团社的通知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特许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为首批经营福建省内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业务组团社的通知
(闽旅[2004]146号)
根据国家旅游局有关精神,经我局研究并商省台办、公安厅同意,特许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泉州中国国际旅行社等5家旅行社为首批经营福建省内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业务的组团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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