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以清理和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为手段,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治和规范。严厉查处卫生许可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规范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重点对晋州的饮料、深泽的肉糕、藁城的卤制品、赞皇、行唐的蜜枣、栾城、行唐的淀粉及其制品等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引导他们规范化生产,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基本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达到规范生产,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4有效整合检测资源。统一协调使用各相关部门的检测设备,统一协调安排各部门的检测行动,统一发布检测结果,实现检测信息互通、共享,检测结果互相认可,防止重复投资、重复检测,有力地发挥检测检验的技术监督作用,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由市工商局牵头,卫生、质监、商务、食药监、农业、畜牧水产、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1建立和完善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加大蔬菜抽检和结果通报力度,严防不合格蔬菜进入市场,超标蔬菜异地销售,不断提高上市蔬菜质量。
2坚决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一是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整顿力度。加大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集市、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机场等地的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区域整治,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突出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及其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保障食品质量,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机场为重点,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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